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: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

时间:2025/02/17 浏览次数:41

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

刑事诉讼法对涉及公民权利的强制措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,按照强制力度轻重的顺序排列依次为拘传、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、拘留、逮捕。

时间方面的规定:拘传:一次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,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羁押被拘传人。案情特别重大、复杂,需要采取拘留、逮捕措施的,拘传连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。

取保候审: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,在此期限内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、起诉和审理。

监视居住:《刑事诉讼法》第77条规定,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,在此期限内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、起诉和审理。

拘留: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,应当在拘留后3日以内,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。在特殊情况下,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。对于流窜作案、多次作案、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,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。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内,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。

逮捕:无期限

易混考点

拘传与传唤的区别。1.强制力不同,传唤是自动到案,拘传则是强制到案,拘传的强度要比传唤的强度大得多。2.适用的对象不同,传唤适用于所有当事人,包括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、自诉人、被害人、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;拘传则仅适用于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。

拘传和拘留的区别:1.在于刑事拘留和拘传的决定机关不完全相同。刑事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,并由公安机关执行。而对拘传来讲,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、人民法院都有权决定并执行。

刑事拘留和拘传的时间不同。一次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小时。而刑事拘留的期限为10日,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4日,对于多次作案、流窜作案、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还可延长至37日。

【例1】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依法()之日起,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。

A.进行第一次询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

B.传唤

C. 进行第二次询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

D.立案

【答案】A

【解析】本题考察刑诉,刑诉法第三十三条规定,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,有权委托辩护人;在侦查期间,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。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。故答案为A

  • 登龙门

    黄河禹门口(在今山西河津县西北和陕西韩城县东北),两岸峭壁对峙,形如阙门。古代传说,每年春末数千尾鲤鱼集于此,争登龙门。能跃登者不过七十二尾。登龙门后,鲤即化为龙,故禹门亦称为龙门。 《后汉书 · 李膺传》:“膺独持风裁,以声名自高。士有被其接者,名为登龙门。”唐李白《与朝荆州书》:“一登龙门,则声誉十倍。”科举时代凡会试得中,致身荣显,也叫登龙门。《封氏闻见记》卷二“贡举”:“故当代以进士登科为登龙门”。(典见《太平广记》卷四六六引《三秦记》)

  • 金龟换酒

    唐代著名诗人李白初至京师长安,宿于旅邸。诗人贺知章虽对李白慕名已久,但未曾谋面,闻李白来京,亟往拜访。李白出门迎客,两人相携入屋,纵论古今,一见如故。李白出示诗作《蜀道难》、《乌夜啼》。贺知章赞赏备至,称李白为谪仙人。仓卒间未携钱帛,当场解下身上所佩金龟,交酒家沽酒与李白对酌,尽欢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