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业单位备考:单位处分了,你不服,咋办?

时间:2025/09/24 浏览次数:22

事业单位人员,从广义上来讲也属于国家的工作人员,如果违法了法律,法规,不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,还有可能受到单位的处分。那么,如果单位处分了你,你认为被冤枉了,怎么办呢?

根据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》第二条,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,可以依照本规定申请复核;对复核结果不服的,可以依照本规定提出申诉、再申诉。所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申请对结果的复核,如果不满意还可以申诉,这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的正当程序。但值得注意的是,事业单位人员对于人事处理不服的并不能提起诉讼,就目前的政策规定看,有些人事争议属于内部行政管理争议,不属于人事争议仲裁的受理范围,应通过申诉控告来解决,如晋级、晋职、奖惩、任免等。所以,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而言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选择适当的程序。

那么申诉的范围包括哪些呢?

根据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》第十一条,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,可以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、再申诉:

(一)处分;

(二)清退违规进人;

(三)撤销奖励;

(四)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;

(五)未按国家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待遇;

(六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可以提出申诉的其他人事处理。

所以申诉的范围看清楚,申诉的程序搞明白,才有利于公平公正的解决问题。

我们来看一道题:

【单选题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下列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,不可以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、再申诉的是:

A.受到警告

B.按国家规定扣减工资福利待遇

C.被记过

D.被撤职

【答案】B

【解析】第一步,本题考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知识。

第二步,根据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》第十一条,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,可以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、再申诉:(一)处分;(二)清退违规进人;(三)撤销奖励;(四)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;(五)未按国家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待遇;(六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可以提出申诉的其他人事处理。

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九条,处分分为警告、记过、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、开除。所以ACD作为处分,是可以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、再申诉。

因此,选择B选项。

  • 登龙门

    黄河禹门口(在今山西河津县西北和陕西韩城县东北),两岸峭壁对峙,形如阙门。古代传说,每年春末数千尾鲤鱼集于此,争登龙门。能跃登者不过七十二尾。登龙门后,鲤即化为龙,故禹门亦称为龙门。 《后汉书 · 李膺传》:“膺独持风裁,以声名自高。士有被其接者,名为登龙门。”唐李白《与朝荆州书》:“一登龙门,则声誉十倍。”科举时代凡会试得中,致身荣显,也叫登龙门。《封氏闻见记》卷二“贡举”:“故当代以进士登科为登龙门”。(典见《太平广记》卷四六六引《三秦记》)

  • 金龟换酒

    唐代著名诗人李白初至京师长安,宿于旅邸。诗人贺知章虽对李白慕名已久,但未曾谋面,闻李白来京,亟往拜访。李白出门迎客,两人相携入屋,纵论古今,一见如故。李白出示诗作《蜀道难》、《乌夜啼》。贺知章赞赏备至,称李白为谪仙人。仓卒间未携钱帛,当场解下身上所佩金龟,交酒家沽酒与李白对酌,尽欢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