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业单位备考:“人口普查”中的“诈骗”

时间:2025/10/01 浏览次数:73

近日,我国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,与此同时,一些不法分子以此为契机,通过电话、短信等方式,自称是人口普查工作人员,进而索取财物、财产账号等。这一行为,可以与刑法中的诈骗罪相匹配。在事业单位考试中,我们如何认定诈骗罪呢?

根据《刑法》的规定,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实施欺诈行为,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。既遂的标准,需看行为人是否取得财产。仅从该定义出发,我们在认定诈骗罪上还是有点难度。将定义拆分详解,快速准确认定诈骗罪,只需经过“三步走”:

①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:虚构事实;隐瞒真相。(欺诈就一定存在欺骗)

②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→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:考点主要集中在“被害人”和“处分财产”。(自愿处分财产)

“被害人”:对事物具有一定辨别力的人。如甲拿着类似硬币的圆形铁片投进自动售卖机,出来很多商品,此时,被骗的是“机器”,不是“人”,构成盗窃。

“处分财产”:被害人将财产主动转移给行为人;被害人直接放弃财产。如甲对乙说:“你的钻戒,过于高调,阻碍了你的成功,你扔掉就可以了。”乙听完后扔掉了钻戒,甲随即拿走占为己有,构成诈骗。

③行为人取得财产→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。

【例1】陈某冒充教育局工作人员,以发放贫困学生补助金为名,骗走徐某上大学的费用9900元,徐某伤心欲绝,郁结于心,最终导致心脏骤停,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,陈某的行为构成( )

A.滥用职权罪

B.造谣撞骗罪

C.诈骗罪

D.故意杀人罪

【答案】C

【解析】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。题干中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,骗取他人钱款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

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。

  • 登龙门

    黄河禹门口(在今山西河津县西北和陕西韩城县东北),两岸峭壁对峙,形如阙门。古代传说,每年春末数千尾鲤鱼集于此,争登龙门。能跃登者不过七十二尾。登龙门后,鲤即化为龙,故禹门亦称为龙门。 《后汉书 · 李膺传》:“膺独持风裁,以声名自高。士有被其接者,名为登龙门。”唐李白《与朝荆州书》:“一登龙门,则声誉十倍。”科举时代凡会试得中,致身荣显,也叫登龙门。《封氏闻见记》卷二“贡举”:“故当代以进士登科为登龙门”。(典见《太平广记》卷四六六引《三秦记》)

  • 金龟换酒

    唐代著名诗人李白初至京师长安,宿于旅邸。诗人贺知章虽对李白慕名已久,但未曾谋面,闻李白来京,亟往拜访。李白出门迎客,两人相携入屋,纵论古今,一见如故。李白出示诗作《蜀道难》、《乌夜啼》。贺知章赞赏备至,称李白为谪仙人。仓卒间未携钱帛,当场解下身上所佩金龟,交酒家沽酒与李白对酌,尽欢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