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:到底啥是治安调解?

时间:2026/07/13 浏览次数:21

当我们遇到危险、困难的时候,我们第一时间想到能帮我们解决问题的人就是人民警察。但是,是不是所有的事情我们都能找警察叔叔呢?

近期新闻中西安大唐不倒翁小哥哥成为网红之后没有宣传正能量,起到正面的引导作用,反而借着网红的名义通过直播的方式认识女孩从而加女孩微信,然后假借着恋爱的名义向女孩借钱,借钱之后却迟迟未提还钱。女孩为爱冲昏了头脑,恋爱期间不断向该男子转钱,先后给男子转了六万余元。恋爱这事暂时不提,即便是假的,我们也只能道德谴责一下。但是关于钱这事,很多人就产生了疑惑,这钱我还能要回来了吗?要不报警试试?恋爱中情侣之间借钱不还这事,警察叔叔管吗?答案是不管。因为单纯借钱一事是属于民事纠纷,不属于治安案件。可以找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但如果因为民事纠纷引起大家斗殴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,就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了。

根据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》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: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、故意伤害、侮辱、诽谤、诬告陷害、故意损毁财物、干扰他人正常生活、侵犯隐私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,情节较轻,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调解处理:

一、亲友、邻里、同事、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;

二、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;

三、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。

如小明和小李两个人是邻居,一日因为聊天语言不当,发生口角进而上升为肢体冲突,小明一拳将小李打倒在地致其轻微伤,小李被打后报了警。公安民警赶到现场问询斗殴事由,发现是因为民事纠纷引起的,那么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,这就是治安调解。在调解中需要注意,既然是化解矛盾,那么公安民警在解决问题的时候就需要注意一定的方式方法,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,在实际工作中,首先要了解情况,取得证据,分清责任。其次是询问当事人,制作笔录。再次对当事人进行教育,教育中注意结合普法进行宣传。当然也要遵循当事人的是否愿意调节的意愿。如果当事人同意调解才能走调解程序调解。如果无法达成调解,依法对违法人进行处罚,告知当事人就其民事纠纷不服提起民事诉讼。

所以以后一定注意好公安受理案件的范畴,不能浪费警情。

  • 登龙门

    黄河禹门口(在今山西河津县西北和陕西韩城县东北),两岸峭壁对峙,形如阙门。古代传说,每年春末数千尾鲤鱼集于此,争登龙门。能跃登者不过七十二尾。登龙门后,鲤即化为龙,故禹门亦称为龙门。 《后汉书 · 李膺传》:“膺独持风裁,以声名自高。士有被其接者,名为登龙门。”唐李白《与朝荆州书》:“一登龙门,则声誉十倍。”科举时代凡会试得中,致身荣显,也叫登龙门。《封氏闻见记》卷二“贡举”:“故当代以进士登科为登龙门”。(典见《太平广记》卷四六六引《三秦记》)

  • 金龟换酒

    唐代著名诗人李白初至京师长安,宿于旅邸。诗人贺知章虽对李白慕名已久,但未曾谋面,闻李白来京,亟往拜访。李白出门迎客,两人相携入屋,纵论古今,一见如故。李白出示诗作《蜀道难》、《乌夜啼》。贺知章赞赏备至,称李白为谪仙人。仓卒间未携钱帛,当场解下身上所佩金龟,交酒家沽酒与李白对酌,尽欢散。